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爲20%,個人繳費費率爲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爲8%,個人繳費比例爲2%;
3、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爲0.2%,個人不繳費;
4、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爲0.8%,個人不繳費;
5、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爲1%,個人繳費比例爲1%;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各爲12%。
各地的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費政策是不一樣的,具體的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