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六條,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