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爲目的。

對被宣告爲無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爲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第三十五條:監護人除爲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