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包括哪些

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包括哪些

全民事責任能力人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包括兩種。

根據《民法總則》第十七條,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爲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爲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