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護士資格證的學分怎麼補啊

關於護士資格證的學分怎麼補啊

根據2000年12月28日衛生部頒發的《繼續醫學教育規定(試行)》的規定,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所獲得的學分不低於25學分。繼續醫學教育的對象包括醫生和護士以及醫技人員等等。所以護士每年都是需要學分的,學分獲得的途徑有醫院內部培訓能獲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繼續教育學分,聽地方舉辦的醫學論壇能獲得學分證,通過繼續教育學習,申請繳費獲得學分證。缺哪一年的學分就需要補哪一年的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