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噪音標準及時間

住宅區噪音標準及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社會生活噪聲部分是有一些規定的,主要有居民室內娛樂、裝修等必須採取措施不得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其管理部門爲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標準規定,住宅區的噪音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間應低於45分貝,若超過這個標準,便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居民住宅噪音污染標準主要參照1類、2類標準,高級別墅區可以參照0類標準。0類標準適用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於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於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爲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適用於工業區,4類標準適用於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