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立刻報案,第二去法院起訴過戶者和房管局,拿出證據說明在房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過戶。也可以掛失補辦,先在房產局要求的報紙上刊登掛失,經過一段時候後就可以補辦了,只需要繳納正常的辦證手續費。
《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