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員工怎樣賠償

公司破產員工怎樣賠償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單位破產,員工被裁員或者下崗的,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由此可見,破產員工的補償標準就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確定向勞動者支付幾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