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不住物業費要交嗎

買了房子不住物業費要交嗎

生活中,有的人買房是自己住,有的人是出租,還有的人是作爲不動產投資等等各種原因,如果購買了房屋而沒有實際居住,是否需要繳納物業費呢?其中在《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其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辦理空置的程序和具體減收比例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規定,但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

可見,在山東地區已經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如果房屋空置6個月以上的,是可以減收物業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