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組合;⒉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作爲商標的標誌必須能夠將此商品或服務與他人提供的商品與服務區別開來;⒊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或合法利益;⒋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