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如何評估確認價值

專利技術如何評估確認價值

1、專利權人與評估機構進行前期溝通;

2、確定專利權評估的目的及範圍,根據國家收費標準進行協商收費;

3、評估機構委派小組進駐現場考察專利研發情況,蒐集專利評估所需資料;

4、蒐集完專利評估資料後返回評估機構撰寫報告;

5、出具評估報告草稿與專利權人溝通;

6、出具報告正式版本收取剩餘評估費。

【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第61條規定: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後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爲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