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法律規定有哪些

未成年工法律規定有哪些

未成年工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第六十四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