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閉空間氧氣含量標準

密閉空間氧氣含量標準

18%~22%。國標是進入受限空間的氧氣含量大於18%且小於22%。在受限空間作業低於上述含量值人類呼吸將很困難,所以必須按有關規定或標準進行檢測,低於上述含氧量則必須進行空氣置換,直到合格爲止。

對密閉空間作業實施許可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配備符合要求的通風設備、個人防護用品、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

2、應用具有報警裝置並經檢定合格的檢測設備對許可的密閉空間進行檢測評價;檢測順序及項目應包括:

2.1、測氧含量:正常時氧含量爲18%~22%,缺氧的密閉空間應符合GB8958-規定,短時間作業時必須採取機械通風。

2.2、測爆:密閉空間空氣中可燃性氣體濃度應低於爆炸下限的10%。對油輪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箱、油罐的檢修,空氣中可燃性氣體的濃度應低於爆炸下限的1%。

2.3、測有毒氣體:有毒氣體的濃度,須低於GBZ2-2002所規定的濃度要求。如果高於此要求,應採取機械通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