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總體思路:準確、及時報警;快速、有效滅火;靈活、安全逃生。

2、火災處置的具體方法:明確分工、忙而不亂;準確判斷火情,及時報告火警;迅速展開滅火救援行動;及時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營救;立即組織現場警戒;統一指揮,協調一致。

3、報火警對象:向周圍的人員發出火災警報,召集他們前來撲救或疏散物資;向本單位(地區)專職、義務消防隊報警;向公安消防隊報警;向受火災威脅的人員發出警報。

4、報警的方法:撥119火警電話;利用外線報警;來人報警;電話專線報警;電臺報警;自動報警儀報警。

5、報火警的內容:單位或個人的詳細地址;講明起火物;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及所用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