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救初期火災的原則

撲救初期火災的原則

1、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先控制,後消滅是相對於不可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而言的。對於能一舉撲滅的小火,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當火勢較大,滅火力量相對較弱,不能立即撲滅時,要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勢發展或防止爆炸、要燃物泄漏等危險情況的發生上,防止火勢擴大,爲消滅火災創造條件。

2、救人第一的原則:救人第一原則,是指火場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勢威脅,各單位消防人員、保安員及在場羣衆的首要任務就是把被火圍困的人員搶救出來。在滅火力量較強時滅火和救人可以同時進行,人未救出之前,滅火是爲了打開救人通道或減少煙火對人員的威脅,爲人員脫險創造條件。

3、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先重點,後一般是指在撲救初期火災時,要全面瞭解並認真分析火場情況,區別重點與一般,對事關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資和人員要優先搶救,之後再搶救一般物資。人和物相比保護人是重點;貴重物資和一般物資相比,保護和搶救貴重物資是重點;控制火勢蔓延的方向應以控制受火勢威脅最大的方向爲重點;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險的方面與其他方面相比,應以危險的方面爲主;火場上的下風方向與上風、側風方向相比,下風方向是重點;要害部位與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場保護重點;易燃可燃物集中區域與一般固體物資區域相比,前者是保護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