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明校園幾年一屆

全國文明校園幾年一屆

全國文明校園每三年評選表彰一屆。評選名額根據各省(區、市)學校數量、教育質量、創建水平等方面的綜合情況,由中央文明辦、教育部進行分配。

各省級文明辦、教育部門在廣泛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在每個評選屆期中遴選一批工作積極、成效突出的學校,作爲創建全國文明校園先進學校,報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備案,並加強督促指導,不斷提高創建水平。每屆評選的全國文明校園,從創建全國文明校園先進學校中推薦產生。

全國文明校園,是中央文明委在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方面授予學校的最高榮譽稱號。學校立德樹人工作突出,精神文明創建成效顯着,羣衆滿意度高、社會評價好,能夠起到示範帶動作用,經省級文明委推薦,報中央文明委評選全國文明校園。

全國文明校園的評選範圍,爲國民教育序列內實行全日制教學管理的各級各類大學(含大專)、中學(含九年一貫制、中職學校)、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