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爲什麼是水之國

荷蘭爲什麼是水之國

荷蘭被稱爲水之國是因荷蘭地勢低窪,城市中貫穿着很多條小運河。荷蘭國土的20%是人工填海造出來的。鐫刻在荷蘭國徽上堅持不懈字樣,恰如其分地刻畫了荷蘭人民的民族性格。荷蘭以鬱金香、風車、牧場和運河聞明天下。3月到9月整個荷蘭就是一個萬紫千紅,當之無愧的鮮花王國。

歷史沿革:

建國:古羅馬時代,萊茵河南岸的地區先是屬於比利時高盧省,後歸於日耳曼行省。

中世紀時期,是神聖羅馬帝國的領土。到了十六世紀初,因爲複雜的王室聯姻,他們在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統一起來。

1463年正式成爲國家,16世紀前長期處於封建割據狀態。

16世紀初受西班牙統治。

1556年帝國皇帝卡爾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退位,將西班牙和低地(被稱爲北方省)分給他的兒子腓力二世,將奧地利等其他地區以及哈布斯堡王朝正統分給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就這樣,北方省屬於西班牙王國。

1568年,因反抗西班牙國王的中央集權和對新教加爾文派的迫害,爆發持續80年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

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的區域)成立了烏得勒支聯盟,共同反對西班牙統治。這被認爲現代荷蘭的開始。

1581年7月26日,來自荷蘭各起義城市的代表在海牙鄭重宣佈:廢除西班牙國王對荷蘭各省的統治權,聯盟正式宣佈獨立,成立荷蘭共和國(正式名稱爲尼德蘭聯合共和國)。戰爭在繼續,直到1648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才簽訂《明斯特條約》,承認七低地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

1588年,七個省份聯合起來,宣佈成立荷蘭聯省共和國。這是一個在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國家。很多歷史學家說,它是世界上第一個賦予商人階層充分的政治權利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