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辨析法系與法的歷史類型

名詞辨析法系與法的歷史類型

1、法制是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的法律制度的簡稱,包括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現行法律規則,而且包括法在實際生活中的運行,法律運行的機制,一個國家的法律文化傳統,占主導地位的法律意識,發現教育以及法學研究等等,它是一國、地區法律上層建築諸因素構成的系統。

2、法系,按照法的歷史傳統和法的外部特徵對法進行的分類。

3、大陸法系,是以古代羅馬法為基礎和以19世紀初法國民法典為傳統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各國法律的總稱。

4、英美法系,是以英國法為傳統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各國法律的總稱。又稱英國法系、普通法法系。

5、法律移植,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從另一個國家法律制度或許多“法律集團”中輸入的一種現象。

6、法的歷史類型,就是按照法賴以建立的經濟基礎及其體現的階級意志對法所作的基本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