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公司法

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公司法

英美法系公司法:以成文法為特點,以羅馬法傳承為基礎,發端於歐洲大陸並以德國、法國法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和以習慣法、判例法為特點,發端於英國並以英美法律為代表 。

大陸法系公司法:在歐洲中世紀後的數百年間,伴隨着資本主義發展和殖民擴張,迅速穿越民族、文化、宗教和地理邊境,衝擊並直接導致了包括中華法系在內的古老法系的衰微,構成了現代世界法律文明的主幹。

兩大法系公司法律制度在立法精神上的共同點:

1、重商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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