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燒傷工傷等級的劃分是:1、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積大於等於全身體表面積的90%為1級;2、軀幹及四肢III度燒傷,面積大於等於全身皮膚面積的60%為1級;3、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積大於等於全身體表面積的80%為2級;4、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積大於等於全身體表面積的70%為3級等。【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