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中的一項者;二、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於2cm2(注:2為平方);三、全身瘢痕面積小於5%,但大於等於1%;四、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徵者;五、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六、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cm2(注:2為平方)以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