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事業單位歷年分數線

楚雄州事業單位歷年分數線

楚雄州事業單位歷年分數線在100分到175分之間。事業單位相關規定:鄉鎮級機關職位、艱苦邊遠地區爲100分,縣區級機關職位、州市級機關職位,基層監獄、強戒所職位爲110分,省級機關職位爲120分,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爲175分。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爲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表現形式爲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