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使用權資產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設備使用權資產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設備使用權資產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爲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於購銷合同。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爲徵收的一種稅。其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爲完稅的標誌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