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坐車幾年驗一次車

6坐車幾年驗一次車

1、自從2012年9月1日以後註冊登記的六年內免檢,9月1日以前的六年內兩年一驗,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了年檢新規:自今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麪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4、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5、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6、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