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又可稱爲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爲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反擔保具體要件: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纔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爲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