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借款人討。借錢不還的一般方法:一、到期直接開口;二、看準時機當面要;三、反向借錢;四、如果通過上述辦法仍沒有辦法要回借款的話,則可以視爲產生了借款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