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規定的親告罪有哪些

我國刑法規定的親告罪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