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第二套房徵收房地產稅嗎

家庭第二套房徵收房地產稅嗎

家庭第二套房是否徵收房地產稅說明如下:

2014年1月1日起,二套房如何徵收房產稅有了新的規定,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視爲奢侈性住宅消費,每年按市場評估價徵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相關說明:

1、家庭第三套住宅的房產稅徵收,每年徵收4%-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2、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的房產稅徵收,每年徵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取消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個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的規定;所有商業房產,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和二套房徵收房產稅相比,家庭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徵房產稅。

3、房產稅是以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