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四不放過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3、事故責任人和廣大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4、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爲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安全事故四不放過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3、事故責任人和廣大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4、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爲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