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的格式是什麼

證明的格式是什麼

1、標題

一般把所要證明的主要內容作爲標題。不要只寫證明材料或證明信、證明書,因爲這會給對方單位以後查找、使用這些材料帶來不便。

2、擡頭

有些證明材料有明確的主送單位,就要在證明材料的開頭頂格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有些通用證明材料也可以不寫主送單位。

3、正文

這是證明材料的主體部分,應把需要證明的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寫清楚。如系調查證明材料,還可以提供有關調查線索。

4、署名

證明材料寫好後,要將提供證明材料的單位全稱或個人姓名寫在證明材料的右下方,並註明證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