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小孩幾歲可以自己選擇

父母離婚小孩幾歲可以自己選擇

父母離婚小孩八週歲可以自己選擇跟隨誰生活,因爲八週歲以上的孩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民法總則》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