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幾歲有選擇權

父母離婚孩子幾歲有選擇權

父母離婚孩子10週歲就可以由選擇權了。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