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表示行爲

關於非表示行爲

非表示行爲指非經行爲者意思表示而是基於某種事實狀態即法律效果的行爲,如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等,也就是事實行爲。

民法上的行爲依照是否以意思表示爲要件,劃分爲表示行爲和非表示行爲。表示行爲是以意思表示爲要素的民事行爲。非表示行爲不以意思表示爲要素。在許多著作中,將二者成爲表意行爲和非表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