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罪成立要件有哪些

拐賣兒童罪成立要件有哪些

拐賣兒童罪成立要件有:

1、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2、客觀上表現爲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爲;

3、主體爲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