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擔依法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職責。具體有:1維護國家安全;2維護社會公共秩序;3保護公民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和合法財產;4保護公共財產;5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6保障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