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的核心

生態文明的核心

核心:生態文明是以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爲基本宗旨的社會形態。

從人與自然和諧的角度,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義是:生態文明是人類爲保護和建設美好生態環境而取得的物質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總和,是貫穿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的系統工程,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進步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