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的基本含義

生態文明的基本含義

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指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爲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

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的一種形態,它以尊重和維護自然爲前提,以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諧共生爲宗旨,以建立可持續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爲內涵,以引導人們走上持續、和諧的發展道路爲着眼點。生態文明強調人的自覺與自律,強調人與自然環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處共融,既追求人與生態的和諧,也追求人與人的和諧,而且人與人的和諧是人與自然和諧的前提。可以說,生態文明是人類對傳統文明形態特別是工業文明進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類文明形態和文明發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