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的基本含義

特區的基本含義

1、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級行政單位的一種,工礦企業特別集中,三線建設時期國家曾在西南地區設立多個此類特區,現唯一僅存六枝特區,隸屬於貴州省六盤水市。

2、特區,即“經濟特區”的簡稱。中央政府賦予經濟特區引進項目審批權、人員因公出國出港審批權、外貿出口權、外匯管理權及許多其它經濟管理權限,並且在包括稅收、外匯管理、銀行信貸、勞動用工以及人員出入境等方面給予了很多的優惠政策。現在,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已經到了從局部試驗性的階段向普遍改革推進的時代。搞活市場經濟、對外開放、與國際市場接軌,已經成爲全中國的要求。經濟特區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這個稱呼正在一次次“特與不特”、“特的新含意”的討論中逐漸淡化。

3、特區,即“特別合作區”的簡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行政區域範圍內設立的,享有特殊政策地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社會主義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別合作區是我省以先富帶動後富解決個別市發展滯後下來的問題、汕尾發展問題而設立的特殊的地方合作區域。特別合作區的建立構成了我國省單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在我國具體情況下的創造性運用。特別合作區的成立,有助於發展汕尾落後的局面、有利於深圳和汕尾的繁榮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