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工齡考上公務員應怎樣定級

十年的工齡考上公務員應怎樣定級

1、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爲辦事員,定爲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爲科員,定爲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爲科員,定爲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爲副主任科員,定爲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爲主任科員,定爲二十二級。

2、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