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轉讓有什麼規定嗎

使用權房轉讓有什麼規定嗎

使用權房按產權歸屬可以分爲兩種:單位產權的使用權房和房管所產權的使用權房。前者大都是原產權單位按照過去的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給職工居住使用。因此對於單位產權的使用權房,買方應當詢問原產權單位的意見。對於使用權房的交易,購房專家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使用權房時一定要問清產權歸屬,在過戶時應當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親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廳辦理相關過戶手續,修改戶主姓名,不得委託辦理。另外由於使用權房的“房本”沒有防僞標誌,即使正規租賃合同的蓋章也特別簡單,因此購房者應與原單位確認,以防“房本”造假。使用權房在過戶交易的時候可以將使用權換成產權進行交易,也可以通過房屋置換進行過戶。在通過置換進行過戶時,需要注意兩點。一是雙方都應持有北京市戶口,另外一點是不能進行貸款按揭。購房專家強調,通過房屋置換並不能取得使用權房的產權,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權和一定限度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