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由誰承擔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由誰承擔

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法律依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程序的條件:

(一)實施暴力行爲,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經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三)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

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具備,可以予以強制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