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各國的規定是怎樣的

重婚各國的規定是怎樣的

重婚各國的規定是: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一切公開的或變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結合都是非法的。

2、《日本民法典》中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3、美國《統一結婚離婚法》把一方尚未離婚而又與他人結婚規定爲屬於禁止結婚的情況之一。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