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法定監護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擔任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人。

保護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管理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等。

《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