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鬥而訟於社伯的於怎麼解釋

競鬥而訟於社伯的於怎麼解釋

於:到。出自明朝劉元卿的《應諧錄》。

原文: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其弟爭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竟鬥而訟於社伯。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則凌空遠矣。

譯文:從前有兩兄弟看到天上的飛雁,準備彎弓射雁,哥哥邊彎弓邊說:射下來煮着吃。他的弟弟爭着說:鵝才適宜煮着吃,雁要烤着纔好吃。竟互相爭吵起來,最後不得不到到地方上的長者那裏去評理。長者建議把雁剖成兩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決了他們的爭吵。隨後兄弟倆再去找天上的飛雁,早已又高又遠地飛走了。 兩兄弟最終只能望雁興嘆,空留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