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警告程序規定是什麼

行政處罰警告程序規定是什麼

行政處罰警告程序是:

1、表明身份,即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簡易程序可以由一名執法人員單獨實施;

2、說明處罰理由,包括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3、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陳述、申辯、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等權利;

4、給予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機會;

5、製作筆錄;

6、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7、備案;

8、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