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房產婚後出租的收入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應當被認爲是“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所以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據】《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