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起訴人可以是誰

高空墜物起訴人可以是誰

高空墜物起訴人可以是可以是傷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具有法定關係的人。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