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訴訟的管轄有哪幾方面的內容

合同訴訟的管轄有哪幾方面的內容

合同訴訟的管轄有下列幾方面的內容:

1、級別管轄。合同糾紛案件一般是基層人民法院作第一審法院,重大的涉外合同糾紛案件可以由中級人民法院作第一審法院。

2、地域管轄。民事訴訟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如果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1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