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贍養糾紛如何解決

繼子女贍養糾紛如何解決

繼子女贍養糾紛的處理依據《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繼子女對其繼父或繼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