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員額制是什麼

法官員額制是什麼

法官員額制的意思是:

通過選拔的方式將法院內部的人員分門別類,具體分爲三個類別:審判人員、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只有審判人員才屬於員額制內的法官,其他兩個類別的人員則屬於員額制度之外的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1、《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官實行員額制。法官員額根據案件數量、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數量和人民法院審級等因素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員額由最高人民法院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法官員額,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實行總量控制、動態管理

2、《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法官從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並且具備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人員中選任。

初任法官應當由法官遴選委員會進行專業能力審覈。上級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般從下級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擇優遴選。院長應當具有法學專業知識和法律職業經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應當從法官、檢察官或者其他具備法官、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產生。

法官的職責、管理和保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規定。